爱我所爱
认识他的时候,我觉得我可以恋爱了,虽然我们才见了一次面。
当我把这个决定告诉我的闺中密友晶晶时,她差点把柠檬茶喷到我脸上,当时我们正在肯德基啃着鸡翅膀当午饭。她惊魂未定地从桌子那边夸张地伸出手搁在我的前额上,用很轻飘飘的声音说,有病一定要治。我抬起眼睛瞪着她,用同样轻飘飘的声音说,我的病,只有他能治。
接下来的日子,她不断地对我进行思想教育,时而轻声相劝,时而厉声喝骂,极尽巧舌如簧之能事。我知道她是为了我好,怕我轻易付出感情会受伤害。但是,想到他,我就觉得非得一往无前不可,仿佛身后有一双手在使劲地推我。
我身高165CM,眉清目秀,不巧又读过大学,轻轻松松拿了个经济学学士学位。文章写得也不错,在大学里常舞文弄墨,在学校以及本地某些刊物上发表一些风花雪月的小文章挣点稿费买些漂亮衣服,好歹也把自己收拾得有那么点气质。所以,向我暗送秋波的男生也不在少数。可是大学四年,我竟然心若止水,就象晶晶说的,满脑子理性神经,现实得可怕。对她来讲,如果我竟然能爱上初次见面的他,那么这个世界真的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了。
我拍着胸脯向晶晶保证,尽快把他带出来让大家见识一下,因为朋友们都极端好奇地想知道是何方神圣叫我这一脑子理性神经于初次相见的那一瞬间分崩离析。可是夸下海口以后我却惶惶然不知如何是好,因为他显然还不是我的男朋友,甚至于,我根本都不知道如何主动向他表达我的感情。这24年以来,没有人教过我这一套,我的家庭教育更是不容许我有一丝一毫大胆“出轨”的行为,要是我的父母得知我有这种“有悖传统”的念头,恐怕要吐血而后快了。我想,相处一阵子,我自然能找到机会向他示爱,到时候水到渠成,又何必提前伤这份脑筋呢?
他做着一份投资顾问的工作,常常同时周旋于多个企业中间,为大笔资金的运作出谋划策,因而理所当然忙得象个不停转着的陀螺。这也就意味着,十天半个月都可能见不着他。想到这儿,我就象霜打的茄子,丧气不已。可我爱着他来着,我怎么可以因此就退缩呢?最低限度,我要让他记挂着我,就象记挂着他的资本市场和他的妈妈。所以我上网给他的手机发短信息,我自认为这是一种既含蓄又具备诱惑力与浪漫色彩的联系方式。
第一次发短信息给他是在晚上8:50,我在电脑键盘上敲下了几个语重心长的字:“晚上好,还在工作吗?注意休息啊!”因为我知道他经常加班到深夜,在这样寒冷的冬夜,感受到如此温暖的问候与关怀,一定把他感动个半死。都说女人容易被感动,男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再坚强的男人都需要女人温柔的抚慰,这是我从一本着名的女性杂志上看到的,这本杂志因向女性朋友全方位介绍拴夫术而享誉海内外。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反正我被自己的壮举感动得不得了,毕竟这是我24年以来第一次主动向一位男性表示爱意,我总算迈出了第一步。
第二次发的短信息也象第一次那样,无非向他问好,叮嘱他不要过于疲劳,身体要紧。发完了这条信息,我就厌烦起来了,对自己这种婆妈的行为感到不耻。还是那本妇女杂志说的,天底下没有一个男人能忍受唠叨的女人,除非那个女人是他妈!
于是,第三条短信息简单扼要,切入主题:“我要见到你!”敲完这几个字,我就立马关机,蒙头大睡。梦里我看到他冲我微笑,于是我不顾一切地向他飞奔而去,结结实实地撞到他怀里,梦里的那股冲击力把我撞醒了,我揉着眼睛在黑暗中坐起来,泪流满面。
发完第三条短信息后的第三天是晶晶的生日,我为她精心挑选了一瓶CK香水约了她晚上见面。晚上6点半我们在步行街美妙的音乐喷泉边吃土豆色拉,他在准7点拨响了我的手机。
在哪里呢?他问。
我想见你。我答非所问。
可是--今晚我恐怕没空……除非到我公司来吧。他说。
好,等我。我只说了这三个字就挂了机。
晶晶用一种戏谑的眼神盯着我不放,如果我和他一起掉进水里,你会先救谁?
你会游泳。
如果我不会呢?
那么他会。
他会吗?
不知道,所以现在我要去当面问问他。
我们相视而笑。
离开晶晶的路上,我不由心虚地想到,这个世界上应该不只我一人重色轻友吧,否则这个俗不可耐却又贴切万分的词是怎么被发明出来的呢?想到这儿我就笑出了声,公车上的人都用一种不耐烦的、同时又好奇的目光注视着我。他们的关注使我注意到身上穿的是一件枣红色臃肿的棉衣,我意识到不能就这样去见他,我必须用最美的模样与他相对。于是我决定回家好好打扮一番。
临出门的时候,我又一次用挑剔的目光打量着镜子中的自己,实在不能再好了吧?咖啡色的高领毛衣,黑色的束带短风衣,黑色的毛料直筒裤,深色的衣着衬得我的皮肤雪白晶莹;唇上透明的唇彩若有若无,透着一股神秘。这就是他喜欢的成熟女性的形象了吧,我想。
他到公司楼下接我,夜色中,他轻轻地问我为什么想见到他。
我望着他明亮的眼睛,那三个字无论如何说不出口,脸上烧得厉害。
他没再追问,我仿佛听到了轻轻的叹息。
那个晚上,我们在一家音乐餐吧里品着果汁聊到凌晨1点。和他聊天完全是一种享受,他的博学多知令我这个素来被封为“才女”的自大狂自惭形秽。我惊恐地发现,和他在一起多一分钟,我就更爱他一分!
夜里,我失眠了。拥着被子,我静静地回味他说过的每一句话,他的每一个眼神,就象重温一场经典电影。我从来没有如此清晰地体会到自己的需求,那就是--我要他!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究竟还有多少人相信纯粹的爱情。这种最美丽纯洁的感情被世俗、金钱、以及各种各样光怪陆离的欲望折腾得面目全非。最不轻言爱情的人,往往就是爱情的虔诚信徒。爱是一种信仰,把我带到了他的身边。
那天是大年初一,我们相约一同登山。
他在我的身边时而说话,时而微笑,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是如此幸福,此时我才能深深体会,尤其这种并肩前行,相互扶持的温暖,醉人不已。
下山的时候下起了雨,山路变得又陡又滑。我悄悄地从后面握住了他的手,自然而然。他似乎一点都不吃惊,只是用力握紧了我的手。
爱我所爱,无怨无悔。我在心底对自己说。